助人为乐,就是主动去给他人以无私的帮助,并从中感到幸福,愉快的一种道德行为和道德情感。
助人为乐,是一种忘我的奉献精神,并要把它贯穿在自己的生活中,作为为人处世的一种准则。展示了一个人内心的真善美。
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说过,人,不论如何自私自利,在本性中总明显存在某些因素,使他关怀别人的祸福,使别人的幸福成为他本人的必需,即使他在别人的幸福中,除了看到幸福而引起的快乐意外,并无丝毫利得。
雷锋把为人民服务当作生活习惯,把“春天般温暖”带给需要帮助的人。他从一件件平凡小事做起,做了数不清的好事,竭尽所能帮助他人,“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成了人们传诵的佳话。
雷锋,在我们心中从未离开。他将无私的大爱和闪光精神注入我们的灵魂,呵护着精神世界的一片净土。践行雷锋精神,传承乐于助人的闪光品质,用大爱续写感动,精神追求的背后是一份社会责任的勇敢担当。
在这个新时代我们弘扬雷锋精神,号召向雷锋学习,正是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而助人为乐的核心就是快乐地帮助别人,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获得快乐。
对雷锋最经典的评价是: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只要发自内心的快乐,才能超越这种坚持做好事的艰难。
我们要当行动者,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像雷锋那样将做好事当成生活习惯。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让雷锋精神永远地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