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幸福,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大力开展“城市因我而文明”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涉及千家万户,我们每一位市民有责任、有义务参与“城市因我而文明”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为建设“五个自贡”、争创四川省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向全县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二、遵章守法,躬行实践。把一切文明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践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确定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和《自贡市市民文明公约》,坚决摒弃有损城市形象、危害社会环境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做到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做到文明在手上,不损坏公物,不乱扔杂物,不乱贴滥画;做到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不踩摘花草;做到文明在门前,做好门前“三包”,保持环境整洁。
四、携手同行,众志成城。创建文明城市,市民人人有责,人人受益。党员干部行动起来,带头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小学学生行动起来,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社区居民行动起来,努力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企业员工行动起来,积极树立文明生产观念。让文明之风吹遍荣州大地,温暖每一位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