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四个能力”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的,即: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扑救初期起火能力;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最初是在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的(消防防火墙:政府四个责任、公安消防部门四个程度、社区农村四个基础、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所以很明确一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针对社会单位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