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儿童节,早期为每年的4月4日,是1931年12月,中华慈幼协会的建议设立的恶949年12月,永阳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通令,废除旧的儿童节,将6月1日作为我国的儿童节。
国际儿童节,又称儿童节,定于每年的6月1日。它是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抚养权,为了改善儿童的生活,为了反对虐杀儿童和毒害儿童而设立的节日。
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中国和其他国家的代表愤怒地揭露了帝国主义分子和各国反动派残杀、毒害儿童的罪行。会议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它是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抚养权,为了改善儿童的生活,为了反对虐杀儿童和毒害儿童而设立的节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6月1日定为儿童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