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
(1)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2)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3)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
(4)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正当权利等。
宪法保障
(一)法律面前中国公民一律平等;
(二)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三)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四)法律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五)公民有劳动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六)年老、疾病、丧夫劳动力公民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七)接受教育是权利也是义务。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事关全局的重大立法活动,法律已有明确修完程序规定,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进行了五次修改。每一次修完都在党中央领导下依法按程序进行,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成为全国各族人民共同遵循,使我国宪法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结合材料和所学政治与法治知识,说明我国宪法修改为什么必须在中国***领导下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