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战备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交通战备建设全面发展。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交通战备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加强交通战备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4、交通战备: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
5、交通战备:长期准备、平战结合、军民兼顾。
6、强化交通战备观念,增强居安思危意识。
7、开展国防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国防意识和交通战备观念。
8、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平战结合,为民造福。
9、普及交通战备知识,了解交通战备、履行国防动员义务。
10、交通战备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
11、依法推进交通战备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12、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基本建设要贯彻国防要求。
13、一切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
14、提高公民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