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联合国大会宣布1981年为“国际残疾人年”,并确定“国际残疾人年”的主题为“全面参与和平等”。
1982年,联合国宣布1983-1992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
为纪念这十年,1992年10月14日四十七届联大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决议要求世界各国政府和有关组织采取更积极和广泛的行动与措施,以求实现“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和《关于残疾人和世界行动纲领》的改善残疾人的处境,以期建立一个“人人共享的社会”。
同年12月3日,正值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发动亚太残疾人十年会议在京召开。数百名中外残疾人和会议代表举行联欢共同欢度第一个“国际残疾人日”。
目前全球共有6亿多残疾人,约占全球总人口的10%,其中80%分布在发展中国家。
每年12月3日纪念国际残疾人日的活动旨在促进人们残疾问题的理解,鼓励人们维护残疾人的尊严,保障其权利和幸福。同时也是为了增加残疾人融入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时所获得的成就感。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建立在使残疾人充分、平等地享受人权并使之参与社会的目标之上。
“国际残疾人日”的确立,说明在世界范围内,残疾人事业日益引起广泛关注,不同种族的人们都开始形成一个共识,残疾人事业是人道主义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又光荣的事业,是人类进步和正义的事业。庆祝国际残疾人日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机会,使其改变对残疾人的态度,并消除影响残疾人充分参与到生活各个方面中来的障碍。
历年主题:
2007年: Decent work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2006年: E-Accessibility 信息无障碍
2005年: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ction in Development 残疾人的权利:参与发展
2004年: 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 没有我们的参与,不能做出与我们有关的决定
2003年: A voice of our own
2002年: Independent Living and Sustainable Livelihoods
2001年: Full participation and equality: The call for new approaches to assess progress and evaluate outcome
2000年: Mak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work for all
1999年: Accessibility for all for the new Millenium
1998年: Arts, Culture and Independent Living
1997年: Empowerment of Disabled.People–Building Civil Dialogue
1996年: Poverty and Disability
我国相关节日:全国“助残日”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决定于1991年5月15日起在全国实施。根据《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从此,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就在全国开展轰轰烈烈的助残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