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看过这样一则报道:8月18日(假期)下午,庆元县竹口镇某某小学二年级学生不慎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严格地说,这些溺水者虽懂得一些游泳知识,但都还没拿到游泳“证书”。
想去游泳,必须要拿到游泳“证书”,如果连游泳“证书”都未曾拿到,那么你怎么去游泳呢?怎么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这种现象很多,大都发生在盛夏季节。倘若认真总结溺水者的原因,不难发现三种原因:
一曰求乐型。他们往往不熟悉水性,明知有危险,但为了一时的凉快,见水就扑,见池就下,完全不顾四周的危险,只是沉浸在水的凉快,嬉戏中,这样,往往会发生溺水事件。
二曰攀比型。青少年们往往三五成群,在烈日的炽烤下奔向池塘江河。这时攀比的念头往往会从心底涌向心头,便开始了一系列的“比赛”。事故也时常在这时来临,他们往往因不熟悉周围环境而酿成惨重的后果。
三曰冒险型。有许人无事找事,想尝试“无极限”的爽感,跑去欧江想征服那丽水人民的“母亲”,却也因此为“母亲”抹上了一层永远抹不去的黑影。
所以,要想游泳,可以。但也应该先那到游泳“证书”,在父母,师长的同行下,保证了安全的情况下再下水,也许这样我们都能活得很精彩,生命也更有价值。
生命只有一次,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在这短暂的生命中,你 ,我,他又有多少时间去珍惜呢?有人说“生命像一个火炬,只要你不轻言放弃,它就会熊熊地燃烧下去;相反,如果你轻言放弃,它将纵将而逝”。上帝说:“如果你‘回到水中’,不珍爱生命,那么生命,亲情,友情``````一切将随‘生命’而去!”
(指导师:张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