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母婴保健事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三、不得歧视和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